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城市园林绿化,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栽种植物,利用自然条件,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以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景观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