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并落实充装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配备符合要求的充装管理检查人员;

(三)及时准确录入充装信息,实行电子运单闭环管理;

(四)充装前对人员、车辆、罐体、介质和运单进行查验,查验结果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充装;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