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城市道路、景观灯等照明亮化设施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维修、更换。

非政府投资建设的自建景观亮化设施,应当服从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亮化时间调控应当符合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