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建成区以外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建成区以外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划定并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林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