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受众广泛、活态传承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通过记录、整理、出版有关技艺资料,组织开展研讨、宣传、展示、展演、交流等活动,实行普及性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