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存续状态好、有一定消费群体、具有市场潜力和发展优势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持传统工艺流程整体性和核心技艺真实性,通过完善和创新产品或服务、培育和开发市场等方式,实行生产性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