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采购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行进货查验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1,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