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古村落保护、规划编制、自建房设计通用图册编制、安全鉴定、农村自建房协管员、技术培训等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自建房免费提供设计、监理和安全鉴定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