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本市建立新生儿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和终止妊娠统计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向所在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新生儿出生、死亡的个案信息和终止妊娠的统计信息。

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对上述个案信息予以保密。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