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9

In force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或者区人民政府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根据需要立即组织事故救援。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