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Chapter 4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Article 40In force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依法需要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应当取得相应资格。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Article 3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