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鼓励和支持利用红色档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
鼓励档案馆以及其他档案保管单位加强红色档案开发利用,编辑出版红色档案史料,举办红色档案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
档案馆应当发挥爱国主义教育、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等基地作用,提高红色档案宣传和讲解服务水平,通过创作红色主题作品、举办学生课堂等形式,讲好红色档案故事。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