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省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和改革创新需要,将相关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程序授权或者委托各片区管理机构实施,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授权或者委托的除外。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根据发展需要,可以提出行使省级、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目录,依照法定程序报省人民政府、自贸试验区片区所在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