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自贸试验区片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推进本片区改革试点工作,承担本片区的建设、管理与服务等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片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政策措施;

(二)具体开展片区各项试验试点工作;

(三)探索实践改革创新的制度举措;

(四)发布公共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指导、咨询等服务;

(五)制定与自贸试验区改革相关的重大措施和方案,并报省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备案;

(六)依法行使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