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具体负责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管理计划,完善保护管理制度。

经批准的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Local Regulations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