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海洋牧场海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从事海水养殖的,应当科学确定养殖种类和养殖密度,防止造成海洋环境污染;

(二)从事渔业捕捞的,应当遵守渔具准入、捕捞限额等管理规定,保持生物种群、资源平衡;

(三)从事观光、垂钓、娱乐等休闲经营活动的,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防止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