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补选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本省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时候,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同应选人数相等。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