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公民应当遵守下列公共秩序文明行为规范:
(一)言谈举止文明,衣着大方得体;
(二)等候服务有序排队,保持一米距离,文明礼让;
(三)乘厢式电梯先出后进,上下楼梯靠右通行;
(四)在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医院等公共场所保持安静,交谈时,不影响他人;
(五)开展体育运动、文艺表演、商业展销等活动,合理使用场地、设施、设备,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六)文明就医就诊,尊重医学规律和医务人员,配合开展诊疗活动,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
(七)遇到突发事件,听从现场指挥,配合应急处置,有序疏散;
(八)其他公共秩序文明的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