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当在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规范使用自治州通用语言文字。

自治州各民族公民应当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Local Regulations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