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红色文化资源整合,研究、挖掘和展示红色文化资源的文化价值。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文化旅游品牌,推出以"潮州七日红""茂芝会议""饶平苏区县""左联潮州英杰""中央红色交通线(南方线粤东段)""凤凰山革命根据地""红色村"等为主题的研学旅行或体验旅游精品线路。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培育、设计和推广红色文化特色的旅游景区、旅游线路和旅游服务产品,推进红色文化资源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