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引江济淮工程综合调度运用应当遵循调水、航运服从防汛抗旱的原则。防汛抗旱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指挥和调度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负责防汛抗旱的部门另行制定。

引江济淮工程建设运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引江济淮工程沿线的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巡查排险、应急抢护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