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