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与严肃性,防止因频繁调整造成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随意拆建。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经济适用、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未经市、县(市)人民政府同意不得进行调整。

Local Regulations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