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电梯轿厢装修重量超出制造单位明示预留装修重量的,应当在电梯制造单位指导下进行。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方可投入使用。

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