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坚持节约用水优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工程、法律等措施,促进节约集约用水。
完善水资源监管信息系统,从严下达高耗水企业用水计划,强化工业节水和农业节水灌溉,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
制定区域水资源用水总量效率双控目标,对区域内企业取用水实行承诺制或者备案制,强化水资源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0,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