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经批准的灌区专项规划是灌区工程管理、保护和利用的依据。

灌区工程的新建、改(重)建、扩建,配套设施以及其他水利工程建设,应当符合灌区专项规划。

城镇、乡村建设以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影响灌区工程的安全与运行。

Local Regulations · 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