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托养服务、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日常生活服务;

(二)家庭护理、保健指导、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医疗卫生健康服务;

(三)关怀访视、情绪疏导、心理咨询、生活陪伴等精神慰藉服务;

(四)安全指导、紧急救援、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安全保障服务;

(五)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文化教育服务;

(六)其他适合居家老年人的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