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完善吃、住、行、游、购、娱一体的旅游产业链,促进餐饮、住宿、交通、购物、娱乐等旅游服务业的联动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扶持旅游商品研发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在游客集散地、入境游集中地、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规划建设旅游商品展销中心和购物消费网点,推介具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农副产品、工艺品、纪念品等商品,提供旅游装备保障。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