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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orce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共卫生日常管理和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相关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粮食物资储备、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征用、应急生产、紧急采购,以及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调度供应等工作。

民政、教育、科技、大数据、财政、公安、应急、交通运输、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外事、市场监管、医保、药监、海关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