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工作,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支持养老服务。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养老服务宣传,营造养老、孝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