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禁毒工作绩效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和政府绩效考核等。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