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制度。

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监督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