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学校应当创造条件支持未成年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保证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一小时的体育活动,引导其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

学校应当加强美育教育,提高未成年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