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家庭发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等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