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单位和个人需要丢弃的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投放至指定的场所或者可以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回收,实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大件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名单和联系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