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Chapter 3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Article 26In force市投资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应当安排合理费用用于编制和审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总概算,开展重大项目谋划培育、投融资方案编制审核、环境影响评估、节能评估、法律服务、工程勘察、建筑信息模型编制审核、评估审核、工程和项目验收、项目后评价等相关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Article 2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