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续建项目可以直接申报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草案。

新开工项目应当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原则上项目总概算经批准后,方可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草案。新开工项目总投资,应当以批准的项目总概算为依据。

需要列入当年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草案,但是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项目,可以作为待安排项目,在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草案中预留相应资金。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