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等规定的地点停放。装载易燃、易爆、易污染、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在专用停车场内停放。

禁止在盲道、公交站点、消防通道、住宅小区出入通道和其他未设置停车泊位的道路内停放机动车。

Local Regulations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