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一)有碍市容或者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的;

(二)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停车泊位的停车场服务半径三百米以内的;

(三)学校出入口和公交站点附近五十米范围内;

(四)道路交叉口和城市微循环道路;

(五)其他不宜设置的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