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古建筑专项保护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古建筑保护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挪用、侵占。

Local Regulations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