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违法建筑处置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示后,作出暂缓拆除决定:
(一)违法建筑当事人具有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在未获得社会保障性住房或者未落实过渡措施之前的;
(二)违法建筑拆除后当事人无房居住的;
(三)违法建筑拆除后当事人住房面积低于本地住房困难标准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