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3

In force

旧区改造、旧住房更新、“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活动,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旧区改造、旧住房更新、“城中村”改造的计划、实施等方面,本条例未作具体规定的,适用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