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知识,增强全社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

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实践教育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