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转委托或者变相转委托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业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维护保养单位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维护保养业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Local Regulations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