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鼓励建筑节能服务机构为绿色建筑运行、民用建筑节能节水改造等提供合同能源、合同节水管理服务。

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应当逐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改造,改造后节约的能耗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合同约定的节能服务机构服务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