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将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