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采取措施,推动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和发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列入名录的陶瓷文化资源在研究、创作、宣传、展示、产业化等方面给予扶持。

Local Regulations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