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除依法需经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外,其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