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Amended

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允许停放的时段停放车辆;

(二)按照规定缴纳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

(三)在泊位标线内按照标示方向停放车辆;

(四)按照允许的车辆类型停放车辆;

(五)按照规定使用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施;

(六)因交通管制、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等需要车辆立即驶离的,应当服从处置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