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向驾驶员转嫁或者变相转嫁经营风险。

采取承包方式经营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更等因素合理确定承包费用或者收益分配比例,向驾驶员收取的风险抵押金不得超过每个月承包费用的三倍。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0, 2021